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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垄断国企工资总额将设限 发布时间:2010/6/30

    我国将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重点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就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从建立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决策的机制、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等5方面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方案。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昨日表示,此次人保部提出的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问题的具体措施比较全面,关注了两头一高一低的工资收入的调节,符合现在的客观形势。“当前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主线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机制,努力使分配的起点、分配的过程公平,然后才能使分配的结果公平。在当前经济发展刚刚企稳向好之际,不能指望工资大幅度提高,而是重点对现有的收入分配关系进行调整。”苏海南表示。

近年来关于收入制度分配改革引起民众的极大关注,也被列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有相关数据称,现在我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维持在3.3倍左右,行业间差距最高达到了15倍之多;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收入分配问题尤其是垄断国企的高收入问题引发一些社会不满情绪。

央企负责人薪酬再受关注

在人社部提出的5个方面中,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和国企工资总额等两方面的内容,与国资委管理央企负责人薪酬有相同之处。

昨日有接近国资委人士对记者表示,人保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去年9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全国范围内调控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其中包括社会较不满的金融高管的高薪酬问题,而国资委只负责管理央企负责人薪酬,且国资委早已经先行一步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并且对央企负责人每年都进行考核。

苏海南表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需要一个过程,公众必须要有耐心。在政府部门提出这几方面的目标后,下一步会具体的细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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